(2017年8月25日歙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
歙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程根银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歙县2016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并结合听取县审计局局长叶章来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县本级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及人大常委会调研情况,进行了审议。会议决定批准县政府提出的歙县2016年财政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