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7年2月22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孙轶章同志为县发改委主任;
毕维鹏同志为县旅委主任;
汪天平同志为县教育局局长;
吴光明同志为县科技局局长;
汪小龙同志为县经信委主任;
陈新生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
潘凯义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胡琦凯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程根银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江勇民同志为县人社局局长;
黄 中同志为县住建委主任;
洪筱明同志为县交运局局长;
胡大诚同志为县农业委主任;
汪 文同志为县水利局局长;
吴成志同志为县林业局局长;
程 平同志为县商务局局长;
叶剑奇同志为县文广新局局长;
董 钢同志为县卫计委主任;
叶章来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
张 晖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