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2日歙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
歙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次会议,审议了歙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将歙县城投公司企业债还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议案。会议审议认为,县政府决定由歙县城投公司发行企业债,金额不超过5亿元,并将企业债有关还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通过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对推进我县旅游业转型提升、尽快把旅游业培育成重要支柱产业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县政府提出的将歙县城投公司企业债还款资金及省担保集团保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