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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意见]关于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字体: 】【2016/9/1】 【作者/来源 歙县人大办公室】 【阅读: 次】 【关 闭

(2016年第3号)

 

县人民政府:

    8月 29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程根银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认为,上半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财税部门积极作为,努力克服经济持续下行的压力,依法强化税收征管,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481万元,同比增长7.5%,完成预算目标的54.2%;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4695万元,占预算目标的61.9%,实现了财政收支过半,预算执行平稳。 

    会议就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确保完成全年预算目标。加强税源摸排、实施重点税源监控,加强涉税信息的采集和利用,充分发挥综合治税的作用,做到抓大不放小,应收尽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历欠税收的清缴力度;重视营改增后的财政减收因素,认真研究吃透改革政策;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保障财政刚性支出,确保完成全年收支预算目标。

    二、要着力培育壮大财源。要重点推进项目已落地、资金已落实、能产生税收的项目建设,加快经济开发区和循环经济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帮助园区骨干企业扩大再生产,促使企业能够尽快发展壮大,尽快产生效益。同时,要重视盘活我县的存量资产、土地资源,谋划一批新项目,着力培植后续财源。

    三、要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同级审反映,政府一般债务率已达104.4%,被省财政厅列为债务风险提示地区,今后的融资举债要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避免项目建设资金沉淀在账户上承担利息。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可以借力PPP模式,利用政府资源,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既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又能解决当前融资难、成本高的问题。

    四、要加强和改进财政预算的编制工作。新预算法规定,没有预算是不能有支出的,预算的编制注重财政支出项目的合理和必要,不求当年收支平衡。因此,财政预算的编制重点要把握好支出项目,控制支出科目间的预算调整,确保预算的准确率。特别是县直部门公用经费预算严重偏离实际需求,要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同时,全县的固定资产总规模已达21.4亿元,应纳入预算管理。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办理情况请于12月20日前反馈县人大常委会。

 

 

歙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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