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阳乡乡域中心区省道S324线改道南迁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1 建议代表:王自福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三阳乡镇区是全乡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餐饮、学校、金融、电信通讯、供电等都分布在沿线,也是邻乡金川乡群众的商业集散地,物流人流量大,交通状况堪忧,乡域中心区省道S324线已根本不能适应镇区交通流量通行能力,“天天堵”现象严重。 为此:一、建议歙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三阳乡党委、政府的镇区段省道S324线南迁近期规划,将之列入全县“十三五”规划抓落实。二、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列入重点督办建议。
主办单位:县公路分局 主要负责人:项 戟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我局依据S324线三阳段公路运行现状和三阳乡政府的规划,对该项目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目前,经县政府同意,县发改委已经立项,我局正在开展该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初步设计正在进行中。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按照您的建议,在县政府主导下履行好行业职责,力争早日动工兴建,改善公路交通条件,提升三阳乡域暨黄山市东大门形象。 办理类别:A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要求改建雄村学校大门及进校道路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2 建议代表:程忠华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歙县雄村学校进出必须经过一条狭窄的村内道路和一条很陡的坡路。一到上下学时段,拥堵不堪,且消防车等较大型的车辆难以进入校园,安全隐患极大。为消除安全隐患,建议将雄村学校的大门改为朝北,并建设雄村学校新建大门与乡道连接的道路,新道路长约200米,恳请上级有关部门来我校实地察看并规划实施。 主办单位:县教育局 主要负责人:王正华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雄村乡政府和县教育局及有关部门与县城乡建设规划局进行了实地查看和图纸规划听证,在雄村乡总体规划中已将学校大门纳入规划,改为朝北面开门,工程实施后将有利于教育的发展,有利于师生的安全,有利于提升雄村乡教育的办学品位。 办理类别:A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基本满意
关于要求开通徽杭高速公路雄村道口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3 建议代表:程青海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雄村乡位于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古城西南6公里处,距花山谜窟仅10公里,居杭州、千岛湖、黄山、九华山旅游线的中心点,2011年10月七花公路拓宽改造工程也已完工,改善了交通环境。雄村乡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旅游资源,2006年雄村村就被评为安徽省历史文化名村,2010年雄村村又被列为黄山市首批节点建设试点村,现有被列入全市“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的古民居9幢。卖花渔村的盆景、梅花,富岱的杨梅基地、建新油茶基地等也是丰富的旅游资源。2009年,雄村“宰相故里”景区被批准为国家级4A景区。2014年3月雄村荣获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为更好地发展旅游,繁荣雄村,促进农民增收,快步走向小康生活,建议早日开通徽杭高速公路雄村道口。
主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负责人:洪筱明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徽杭高速公路道口建设的审批建设权限不归属地方政府,新建道口工程量较大,加之后期收费站的营运、建设成本较大,虽经我局多次联系协调和积极争取,目前增设道口尚不具备条件。 办理类别:C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要求对“坑九”公路尽快实施硬化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4 建议代表:张雪珍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歙县坑口乡至深渡镇九砂村的农村村村通公路于2013年实施动工,路基现已铺设完成至今已有一年。该路路段全长22.01公里(含漳潭村至芦坑桥机耕路2.81公里),已投入资金700多万元(其中镇政府投入500多万元),目前镇政府无力拿出资金,实施公路硬化及建安全防护设施,为消除道路易受雨水冲刷等带来的安全隐患,建议县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尽快解决资金对该公路实施硬化。
主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负责人:洪筱明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坑口乡至深渡镇九砂公路硬化项目已列入今年建设计划,下半年即将组织实施。 办理类别:A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要求维修深渡镇梅林桥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5 建议代表:汪成棋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淮源村梅林组原路桥建于60年代,当时只设计人行,但随着时代发展,农村车辆增多,该桥现已多用于通车。多年来,该桥经洪水冲击,且年久失修,目前已成危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确保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建议有关职能部门予以支持维修。
主办单位:深渡镇政府 主要负责人:冯健男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首先向上级交通部门争取资金项目进行维修(现已行文上报县交通局);其次通过县财政一事一议项目争取资金进行维修。待项目资金到位后,我镇将会村委会积极组织实施。 办理类别:B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要求拆除桂林镇至开发区道路中间路障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6 建议代表:蔡明章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县经济开发区2014年在开发区与桂林村道路交界处用混凝土浇了3个水泥墩分开长两条2.4米通道,严重影响桂林形象和经济发展。2014年我村有村民骑车撞上路墩受伤住院,2015年又有货车被卡,前轮飞走,车辆严重损坏。路墩两边堆放垃圾,旁人也往上倒垃圾,严重影响三线三边整治,桂林新桥2006年新建,核重为30吨,现高铁还在建设,如全部重车往桂林新桥走,桂林新桥不堪重负,建议尽快拆除路障。
主办单位:县经济开发区 主要负责人:梅代军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近年来,桂林至县城方向运输砂石、矿渣等大型工程车辆超载严重,造成开发区主干道、桥梁不堪重负破损严重,直接导致一桥提前大修;车辆速度快抛洒严重,因渣土车轮胎压住石子飞溅到路人身上造成受伤、飞溅到过路车辆上造成挡风玻璃破碎等事故时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十分突出。经整治无长效不得已在自身道路源头设置限宽墩,以保护职工和道路、桥梁安全。 您反映的“桂林新桥2006年新建,核重为30吨,现高铁还在建设,如全部重车往桂林新桥走,桂林新桥不堪重负”的问题,然而,开发区所有桥梁的核载也是30吨,亦存在很大隐患。随着园区规模的扩大及管理要求的规范,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协调县相关部门加强源头监管,待消除车辆“超载”、抛洒问题后,对限宽路墩予以拆除,避免对开发区主干道行人、行车和桥梁构成重大安全威胁。 办理类别:B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不满意
关于桂林至洪村口路段重新进行油路面摊铺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7 建议代表:吴锦玉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连接原黄村乡与桂林镇的黄桂公路,是黄村生产资料及农副产品运输的必经道路,道路的状况直接影响着经济的发展,该公路自建成至今已有30多年,变得坑坑洼洼,特别是桂林至洪村口路段,车辆、行人通行十分困难,建议从桂林至黄村路段重新进行油路面摊铺。
主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负责人:洪筱明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黄桂公路桂林至洪村口路段一直以来由于沿线矿山、料场多,重载车辆密度大,对公路油路面破坏严重,且每次对该路段摊铺油路面后只能短期内有效,鉴于上述状况,目前在县财力所限的情况下,我局只能继续加大该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同时对公路路面坑槽及时采用沥青进行修补,尽最大能力保障该公路的通行安全。 办理类别:C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对上丰祁村村口丰源桥维修加固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8 建议代表:鲍万龙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丰源桥坐落在上丰乡上丰村上村口的祁村,桥长35米,宽7米,高7米,东西走向。该桥是上丰村邻近的溪源村、丰源村、岩源村以及溪头镇的跳岭、岭后等各村村民进入上丰老街集市的重要道路。现因年久失修,每过往一辆货车,桥身就在颤动,混凝土就在不停的掉落,实属危桥。为确保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特建议政府和交通局联系,对丰源桥进行立项,维修加固,为人民出行安全提供保障。
主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负责人:洪筱明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由于丰源桥不在省危桥改造加固项目数据库内,不能列入“十二五”期间民生工程危桥加固改造计划当中,因此该桥加固改造无资金来源。该桥所在路线为通村公路,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该桥的改造应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建议乡镇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解决维修加固资金。届时,我局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办理类别:B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加快推进建成城许公路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9 建议代表:鲍万龙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县城至许村、上丰的道路经常发生堵车现象,给外来游客及当地百姓带来极大的生活不便,也给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阻力。城许公路拓宽改造工程已完成一半,建议剩下的一半要加快推进,力争在十二五规划期内完成,为本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动力,为十三五规划奠定坚实基础。
主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负责人:洪筱明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我局已将富堨至许村段的改建工程纳入到县公路建设重点项目,正在积极向上争取建设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将立即组织实施,今年将先行启动凤凰湾至跳石段路面改造。 办理类别:A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请求拓宽昌溪至板壁屋公路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10 建议代表:江雪娟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由于昌溪至板壁屋公路太窄,旅游大巴车不能正常会车通行,目前的交通条件严重制约了昌溪旅游业的发展。因此,拓宽昌溪至板壁屋公路势在必行,十分必要。
主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负责人:洪筱明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板壁屋至昌溪公路升级改造,对于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确实有着积极的作用,特别是促进旅游经济的发展。由于升级改造工程量大,造价高,仅靠地方财力无法解决。我局将积极向上争取列入建设计划,待建设资金落实后方可组织实施。 办理类别:B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要求增设徽杭高速王村道口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11 建议代表:刘林生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1999年徽杭高速建设时,长江公司已征用临时用地50余亩,承诺该地用于预留道口使用,另外作拌料站使用。建议增设徽杭高速王村道口,以极大地改善王村、街口地区的群众出行方便,可以缓解王村大桥压力。
主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负责人:洪筱明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由于高速公路道口建设的审批建设权限不归属地方政府,加之新建道口工程量较大,后期收费站的建设、营运成本较大,虽经我局多次联系协调和积极争取,目前尚不具备增设道口条件,今后我局将会继续争取。 办理类别:C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消除王街、王小公路安全隐患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12 建议代表:沈来生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王街公路,王小公路现在路面宽度仅为4.5米,沿线多数路段弯急路陡,视野差,一边靠山,一边靠山沟,极易发生车毁人亡的交通事故。因此建议交通局、公路局对王街、王小公路的隐患进行整治,消除出行安全隐患。
主办单位:歙县公安局 主要负责人:陈新生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针对王街、王小公路安全隐患,特别是事故多发路段,我局交管部门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最大限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王街公路62km+900m—63km+100m事故隐患路段的整治,我局交管部门已上报县政府,列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范围,同时会同公路主管部门,对该路段部分路口等地点安设减速带和安全警示标志牌。 二、我局交管部门不断创新勤务模式,积极改进管理机制和应对措施,强化山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一是强化源头管理。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路面民警承包责任制,制订并开展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对辖区道路存在的安全隐患、危险路段实行全面排查和阶段排查相结合。对于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平面交叉等重点隐患点段以及其他排查出的问题按照从重至轻、由急到缓的原则进行上报并督促整改。二是强化路面管控。结合交通事故可防可控的原则,我局交管部门结合辖区交通管理工作实际,总结出《山区道路把段、守点、控线工作法》、《农村客运车辆三三制管理法》以及《农村面包车一二三四管理法》等一系列科学、规范的交通管理新模式。对重点车辆按照“一车一档”建立户籍化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为农村道路交管工作打开新局面。三是推进农交网建设。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指导下,结合全省公安系统推进实施的“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拓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队伍,紧紧依靠王街、王小公路沿线乡镇党委政府,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乡镇干部等部门和人员的作用,在重要路段、出入村口设立了交通安全劝导点(站),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和劝返、制止、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构筑严密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防控网。 办理类别:B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基本满意
关于横关学校门口道路重新硬化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13 建议代表:洪卫东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横关学校门口道路是榆村——石门的必经之路,此道路于1996年浇筑,使用至今现已坑坑洼洼,严重影响了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也给过往车辆带来安全隐患,建议对横关学校两侧600米道路重新浇筑。
主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负责人:洪筱明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横关学校门口路段为榆石公路其中的一段,由于公路等级低,使用年限较长,同时公路沿线砂石料场较多,运输车辆多,致使公路油路面破损严重。重新硬化该路段,对保障学校师生的安全出行确实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局正在积极筹措资金,拟于汛期后对该段道路路面重新实施硬化。 办理类别:A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加强高速公路附属设施维护保障沿线群众 民生利益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14 建议代表:汪皆兵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徽杭、绩黄高速通车运营以来,高速养护部门注重对路面、边坡等方面的养护,但对高速路外涉及民生的附属设施(由高速公路施工标段建设)投入的管护很少,诸如一些排水沟渠、管涵、桥涵便道、挡墙护磅,因当时建设质量原因和汛期山洪冲袭,加之管理、维护、修缮欠缺,已存在不同程度的开裂、毁损,沙石淤塞,群众意见很大。 特别是绩黄高速郑坑段,因高速公路的建设改变河道水系,新建的河道河床现在大多已千疮百孔,护磅掏空近200米,部分已塌陷;河床淤积,严重影响农田灌溉和汛期泄洪。徽杭高速公路排水边沟淤积(严重淤积路段4000余米),汛期排洪不畅,导致洪水四溢,农田、道路受淹(重点瞻淇、高槐桥涵位置);个别桥涵底部因沙石淤积,河床抬升,汛期水漫上便道,影响群众出行。由于高速公路线路长,类似情况较多,一方面影响沿线群众生产、生活;另一方面也对公路交通产生安全隐患。若不及时处理,不仅有损公路项目建设形象,而且影响政府为民服务、排难解忧宗旨,建议人大、政府督促相关部门会当地政府、沿途村委会现场查看、共同研究维修管护方案,及时予以解决。
主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负责人:洪筱明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近期县交通运输部门已会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进行了实地勘察,对目前急需修复的水毁设施工程,交通部门将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确保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办理类别:A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洽村—丰坑双孔石拱桥维修加固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15 建议代表:凌和鸣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洽河—丰坑石拱桥建于上世纪80年代,全长50余米,宽4.5米,总投资5万元。当时设计主要是人行和小型农用车使用。随着洽河—丰坑,洽河—车川机耕路开通,车辆增多,大桥不堪重负,桥面多处出现裂缝,小拱也有几处开裂。如不尽快维修加固,后果不堪设想。故再次提议,修复大桥,以解决洽河4000村民的交通隐患。 主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负责人:洪筱明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洽河—丰坑石拱桥不在省危桥改造加固项目数据库内,不能列入“十二五”期间民生工程危桥加固改造计划当中,因此该桥加固改造无资金来源。同时由于该桥所在路线为通村公路,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建议该桥的改造由乡镇人民政府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解决维修加固资金,并组织实施。届时我局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办理类别:B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板周公路升级改造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16 建议代表:凌和鸣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板壁屋——正口、正口——周家村公路路窄、湾多、坡陡,一逢节假日交通拥堵,事故频发,对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极大威胁。同时该地区农副产品、矿产资源、旅游资源的运输和开发急待解决交通瓶颈问题,以便发展区域经济,早日实现老区人民致富的梦想。 主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负责人:洪筱明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由于板壁屋至周家村公路升级改造工程量大、造价高,近期地方政府难以落实升级改造建设资金。我局现已将该路部分路段列入了2015年度的养护大中修项目,实施路面浇筑,现浇砼边沟、增设涵洞、挡墙等,同时将加大日常的路政管护力度,确保道路安全通行。 办理类别:B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硬化石潭大龙湾至杞梓里镇外磻村公路 给予资金支持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17 建议代表:郑绍东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石潭大龙湾至杞梓里外磻村公路长约2.5公里,至今仍未硬化,路况很差,交通危险时有发生。 2.5公里道路硬化需要资金50多万元,依靠乡镇政府和村一事一议难以解决,请求政府给予项目和资金支持。
主办单位:杞梓里镇政府 主要负责人:潘吉优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石潭大龙湾至杞梓里外磻村公路属于通组道路,若对该公路硬化需要资金50万元,造价很大。由于上级交通部门无此类项目的资金计划,且按有关规定,通组机耕路的修建应以村组为主体负责机耕路的开工建设。根据目前的体制和政策,地方政府暂时无财力解决此路段的硬化工程,只能协助积极对上争取资金给予村组支持和帮助。县交通局拟将该路段纳入省政府实施公路硬化延伸段计划,逐年逐步对上争取资金支持完成该路段硬化工程。今年地方政府通过一事一议项目投入13.8万元解决外磻村车田机耕路路基挡墙建设工程。 办理类别:B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基本满意
关于协调解决道路硬化,建设土地指标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18 建议代表:鲍雪华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2010年徽州区在堨田村大石桥河滩地建设污水处理厂,其主要配套工程是新建一条大路直通堨田村。该路长约1680米,宽19米,路基于2011年完工,但至今四年过去了,依然还是土路基。徽州区政府说愿意把道路硬化,但该路基管辖地域属歙县,他们没有建设指标而不能施工。我县政府有关部门至今也没有明确答复什么时候把该路硬化。为建设美好乡村,改善和提升农村道路交通,请政府有关部门引起重视,尽快把该道路的硬化建设项目排上工作日程。
主办单位:郑村镇政府 主要负责人:张卫国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由于该道路建设所涉土地指标和建设资金未得到落实保障,硬化工程一直未能有效解决。镇政府会同代表前往徽州区住建委、循环园区管委会就该道路硬化一事展开会谈。徽州区表示已将该道路硬化项目列入2016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但因徽州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结束后实施道路硬化工程,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做好该道路硬化工程实施的各项准备和协调推进工作。 办理类别:B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慈张线省道215道路延伸拓宽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19 建议代表:胡辽云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慈张线省道215是连接歙县-徽州区-黄山市的主要干道,承担着繁重的交通任务。从歙县出城至循环园路口路况,近几年通过拆迁拓宽已有很大改善,但道路仍是2车道(另含有绿化带),上下班及节假日车流量路面就显得有些狭窄。建议将循环园出入口处的至徽州区道路增建3车道路面,使原路段变为双向6车道。新汽车站前路段的绿化带改成车道,该路段已实施拆迁,如果能实施路面拓宽改造工程,可防止和降低再拆迁压力,此对完善城市路网,提升进出通行能力,提升我县城市形象,与发展的趋势更相匹配具有重要意义。
主办单位:县公路分局 主要负责人:项 戟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省道215线七里头至徽州区段,于2011年歙县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城市道路标准实施改造,主行车道路面由9米(2车道)拓宽至15米(4车道),两侧还增设各4.5米的慢车道。加上目前在建的歙黟一级路和即将完工的呈歙路,同时,二环路近期内可望与S215省道贯通,届时可大大缓解交通压力。经调查发现,该路沿线搭接道口较多,支线车辆影响主干线通行和非机动车辆不进入慢车道现象较普遍,使得主干线有效行车路面变窄,导致道路拥挤。所以,如果一味的采用拓宽道路来缓解交通拥挤不是解决的办法。目前,在道路宽度满足交通量的情况下,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交通引导,提高公民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环境。 代表所提新汽车站前路段的绿化带改成车道建议,我单位与县住建委对接,他们提供的城市规划数据是:该段路幅宽度40米、四车道、人行道6米*2、非机动车道4.5米*2、绿化带2米*2,车行道15米。绿化带是道路规划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目前,绿化带由城管局管护。为此,我单位又与城管局对接,他们答复:如果要将绿化带改成车道,必须由住建委审批同意。我单位只负责主路面维护。 办理类别:C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桂林镇岑山——松关公路拓宽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20 建议代表:吴云仪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岑山至松关公路总长8公里左右,涉及人口一万余人,沿布射河而上,农副产品多样化,多年来道路狭窄,一到农产品上市,道路拥堵不堪,交通事故发生多,给百姓带来了出行难,也给当地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制约,请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为感。
主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负责人:洪筱明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由于岑山——松关公路属通村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3号令《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四条“村道由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建设”之规定,建议当地政府采取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方式,争取通过县财政部门“一事一议”项目给予安排资金进行建设。届时,我局将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服务。 办理类别:C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基本满意
关于开通金川乡查坑至伏岭头三长线公路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21 建议代表:潘楷金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随着三阳高速道口开通及黄杭高铁三阳站的开工建设,搁船尖景区的旅游开发,群众迫切希望改善交通环境,开通查坑至伏岭头公路。现因高铁建设,叶村至查坑现有公路也已加宽,从查坑到伏岭头三长线也只有3000米左右,预算投资在200万元以内,建议政府予以解决。
主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负责人:洪筱明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由于金川乡查坑至伏岭头公路属通村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3号令《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四条“村道由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建设”之规定,建议当地政府采取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方式,争取通过县财政部门“一事一议”项目给予安排资金进行建设。届时,我局将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服务。 办理类别:C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要求对石潭摄影旅游景区循环道建设 安保设施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22 建议代表:黄 中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石潭是我县对外摄影旅游的一张名片,但石潭景区循环道狭窄,且弯多、坡陡,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建议对石潭景区山上循环道建设安全防护栏(可建波形护栏或景区灰色水泥钢筋结构)以便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问题。
主办单位:霞坑镇政府 主要负责人:汪 敏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镇政府自2012年就积极谋划申报项目。目前,已经落实7公里的安保,尚有北山岭—柿木汰1.2公里安保正在积极争取。 办理类别:B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要求建设“徽杭高速公路河政道口”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23 建议代表:吕来乐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杞梓里镇、霞坑镇是歙南重镇,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因徽杭高速公路目前未建道口,严重影响两镇人民的生产生活和游客出行,严重制约两镇经济社会的发展。徽杭高速建设时曾预留了河政高速道口,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为方便广大群众及众多游客出行,建设徽杭高速河政道口迫在眉睫。
主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负责人:洪筱明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由于高速公路道口的审批建设权限不归属地方政府,新建道口工程量较大,加之后期收费站的建设、营运成本较大,虽经我局多次联系协调和积极争取,目前增设道口尚不具备条件。 办理类别:C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基本满意
关于要求升级改造霞坑至里方公路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24 建议代表:凌永忠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霞坑至里方(和溪)乡村公路是霞坑连接绩溪瀛洲的主干道,是连接霞坑石潭与绩溪龙川的重要通道。该公路属上世纪80年代开工建设的低等级乡村公路,长6公里,沿线途经10多个自然村,涉及万余人。由于年久失修,公路损坏严重,狭窄拥挤,群众反响很大。现要求对霞坑至里方公路予以升级改造、路面油化,以提升霞坑的外向力和竞争力。
主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负责人:洪筱明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霞坑至里方公路为乡道,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该路改造应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2014年我局已会同霞坑镇人民政府完成了霞坑至里方道路中霞坑至利石段道路的改造。由于该路改造工程量大,造价高,仅靠地方财力目前暂无法完全解决。 办理类别:B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要求拓宽-升级改造石潭(车头岭-石潭) 旅游公路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25 建议代表:吴德华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随着石潭知名度的逐年提高,年游客量逐年增加,由于道路狭窄每年油菜花旺季时节,车辆拥堵非常严重,严重制约石潭旅游景区的发展,为促进石潭旅游景区的发展,迫切需要对石潭旅游公路(车头岭-石潭)进行拓宽、升级改造,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主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负责人:洪筱明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拓宽升级改造石潭(车头岭—石潭)旅游公路,对于促进地方旅游经济的发展确实有着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升级改造项目工程量大,造价高,仅靠地方财力目前暂无法完全解决。我局现已完成霞坑至车头岭段的升级改造,后续路段升级改造我局将积极对上争取资金支持,力争早日动工。 办理类别:B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基本满意
关于要求解决榆村至石门乡公路拓宽升级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26 建议代表:吴德华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石门到榆村段公路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建造,近年来,由于车流量大,装载重,该路已严重不能适应现在的交通状况,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建议上级对该路进行拓宽升级,解决石门乡、王村镇横关沿线群众出行难的问题。
主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负责人:洪筱明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由于受地方财力限制,暂时对榆石公路全段路面重新浇筑改造还不具备条件,对目前破损较为严重的部分路段,县交通运输部门将在今年汛期后进行修补,力保路面平整。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超载超限运输车辆的治理,督促养护承包人加强公路的日常养护。 办理类别:B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建立绍濂乡高标准生态有机茶园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27 建议代表:江少良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绍濂乡以茶林经济为主,茶园面积12847亩,人均茶园1亩,是歙县的茶叶大乡之一。为推进歙县茶产业发展,建议将绍濂乡高标准生态有机茶园建设列入歙县现代农业项目,予以扶持。
主办单位:县农业委 主要负责人:程序基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014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以及我县制定出台的《2014—2015年度歙县茶产业发展奖励实施细则》,凡是符合政策要求的基地建设均可纳入现代农业项目实施。 办理类别:B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提前实施桂溪河道治理项目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28 建议代表:江少良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桂溪河系绍濂乡境内重要河流之一,发源于绍濂乡古祝村,该河道治理已经纳入2014-2015年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水系连通试点项目王村项目区,计划2017年实施,为更好配合小溪村美好乡村建设及国元证券扶贫项目整体推进实施,建议县水利部门将桂溪河道治理调整提前到2015年实施。
主办单位:县水利局 主要负责人:方永华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我局将在2015年7月下旬对县政府排序的10~16号项目区实施方案设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确定设计单位后,我局将优先安排绍濂王村项目区设计,尽早上报项目区实施方案,早日获得概算批复,以期早日获得安排中央资金,达到提前实施桂溪河道治理项目目的。勘测设计期间,我局和设计单位除实地勘察外,还将征求乡镇、村对治理项目规划的意见,届时,请您予以支持。 办理类别:B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绍濂乡和平村百亩水毁修复点工程立项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29 建议代表:江少良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绍濂乡濂溪河流经和平村仁山、石孔下、前酉、后酉四个自然村。沿岸居住着四个村民组,800多村民,良田100余亩,多年来由于遭受暴雨山洪袭击,两岸1500余米堤岸被冲毁,严重影响近百亩农田耕种,为切实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促进农业稳定增长,农民持续增收,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议水利部门予以立项修复。
主办单位:县水利局 主要负责人:方永华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将濂溪纳入国家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规划中的绍濂王村项目区。规划该项目区综合整治河道2条(桂溪、濂溪),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拆除阻水构筑物、清理侵占河道或岸坡废弃物、引排水沟渠及配套工程、护坡护岸等工程。该规划已经通过省水利厅、财政厅审查,水利部、财政部批准。绍濂王村项目区实施方案设计单位招标将于2015年7月下旬启动。确定设计单位后,将优先对绍濂王村项目区进行勘测设计,届时,我局和设计单位除实地勘察外,还将征求乡镇、村对治理项目规划的意见,届时,请您予以支持。同时,我局还将通知设计单位对濂溪和平村河段的水毁修复尽量列入项目建设内容。 办理类别:A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要求继续对网箱退养户后续扶持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30 建议代表:凌道龙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网箱退养已经整整两年了,渔民的收入急骤下降,随着今年底小河的全部退养,将会有更多的渔民没有了收入。故恳请县里有关部门,能真正从渔民的实际考虑,出台一些切实可行的后续扶持政策,确保他们能平稳渡过目前这种艰难时期。
主办单位:县农业委 主要负责人:程序基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针对网箱退养后退养户返贫等困难,县农业委联合财政局印发《关于印发〈歙县新安江网箱退养区后续扶持项目管理办法〉、〈歙县新安江网箱退养户困难补助办法〉、〈歙县新安江网箱退养户转产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农办〔2014〕29号),要求各退养乡镇根据退养户的实际情况,落实退养后续扶持政策,确保逐步解决困难退养户生活问题和促进网箱退养区加快产业转产发展。其中退养户困难补助20元/平方米,已发放到退养户手中;一次性特殊救济和基本生活救助名单,在组织核实审查后,救济补助将及时发放到退养户手中,部分后扶项目(如:园区道路建设、蓄水池等)已完成验收工作。每年县财政和退养办将根据各乡镇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安排项目建设资金。通过项目实施、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引导退养渔民转产就业,增加收入。 办理类别:B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基本满意
关于在小洲河小洲村庄段修建护岸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31 建议代表:方新兵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建议将小洲河小洲村段1公里河道列入综合治理项目,对河道进行疏通,降低河床,在河道两侧修建护岸,保护河两岸房屋安全,让当地群众能够安居乐业。
主办单位:县水利局 主要负责人:方永华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小河沟清淤属小型水利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范畴,列入民生工程实施,我局每年都将全县年度实施计划分解下达各个乡镇,由乡镇根据分解指标落实项目,请您与乡政府联系,争取列入明年实施计划。 办理类别:B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将富堨镇徐村村沙溪片村民饮水接入城区 自来水工程并予以资金扶持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32 建议代表:张 晖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富堨镇徐村村沙溪片有徐村、沙溪、梅山3个自然村,共400户,1300余人。现村民饮用水是2001年建设的从富资河里提水的简单工程,近年来经常因提水设备及管道维修造成停水、断水,村民反映强烈。2013年以来,随着高铁新区和城许道路的建设,县自来水公司已将县城自来水管网铺设到高铁新区,途经上述各自然村。为彻底解决该地区村民生活用水问题,建议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将上述村庄供水纳入2015年城区自来水工程,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将入户管道安装到户,预计该工程资金300万元。本地政府及村委会将会同村民给予全力支持,并积极筹集自筹资金,努力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以满足该地区群众安全饮水需求。
主办单位:县自来水公司 主要负责人:汪 钧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1、根据城市发展规划,目前我公司供水管网逐步向城郊延伸。城郊周边农村接用自来水应由所在乡镇纳入农村安全饮水提标改造项目统一规划实施,并落实建设资金。我公司将根据乡镇的申请、提供的地形图等材料,对具备接水条件的协助做出供水规划设计及概算,待乡镇落实建设资金后逐步开工建设。 2、根据你的要求,我公司安排工程技术部人员与镇、村相关人员进行对接,并根据镇、村提供的地形图和用户数等资料,安排人员对富堨镇徐村村沙溪片进行实地勘察,编制了供水设计方案。 3、已将编制的供水设计方案及概算文本交与镇政府。 办理类别:B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完善防雷设施,减轻雷击灾害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33 建议代表:汪洪涛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歙县是雷暴活动频繁的多雷区,年均雷暴日为50天,每年都有大小不等的雷电事故发生。建议:1、完善室外廊亭防雷设施,保障居民、游客生命安全;2、做好各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办公楼防雷安全工作,减轻雷击灾害所带来的损失,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3、经实地勘察,歙县部分敬老院有多处雷电事故隐患,希望政府能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因雷电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加强管理企业单位(化工厂、人口密集工厂、房产等),完善防雷设施;5、做好文物古建筑的防雷保护。
主办单位:县气象局 主要负责人:洪 杰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1、我局已与安监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歙气字〔2015〕8号)至各乡镇、各单位及“两区一园”,内容涉及建筑物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定期检测、综合防雷系统建设、防雷行业管理及责任追究等方面。 2、我局一直利用电视、手机、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进行防雷安全科普宣传,并于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进行现场宣传解答,以提高全民防雷意识,增强雷电防护知识水平及雷电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3、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所拥有、使用或管理的廊亭、敬老院、文物古建、办公楼等建筑物,其防雷设施建设所需经费应由其拥有、使用或管理单位筹集,由具相应资质的防雷企业进行设计施工,建设过程中我局可提供技术咨询。我局将与旅委、民政局、文物局等单位进行沟通,协助其做好有关建筑物的防雷工作。 办理类别:B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解决桂林村所辖黄村畈、八亩、源塘、方塘、坑边等 五个自然村接县自来水公司水源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34 建议代表:蔡明章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桂林村已安装了桂林村林西、林东、新区、方村、海螺安置区、山昆、丰溪等地的县自来水公司管网,现源塘、八亩、黄村畈、方塘、坑边还未安装,群众意见非常大,建议源塘、八亩、黄村畈可接练江牧场至后方基地管网,方塘、坑边可接山昆至丰溪中间水管过铁路洞至方塘,可减少压差。
主办单位:县自来水公司 主要负责人:汪 钧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我公司将根据乡镇的申请、提供的地形图等材料,对具备接水条件的协助做出供水规划设计及概算,待乡镇落实建设资金后逐步开工建设。我公司已安排技术部人员与镇、村相关人员对黄村畈、八亩、源塘、方塘、坑边等五个自然村进行实地勘察,编制了供水设计方案,并已将方案及概算文本交与镇政府。 办理类别:B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解决江村自来水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35 建议代表:钱建昌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江村村现有人口5000多人,除新民片外,江村片、岑山片近4000人的饮用水一直都是布射河的浅层地下水,少数人口吃的是井水,村民安全用水得不到保障,每到梅雨季节,水质就变混浊,严重影响了村民的正常生活用水,为改善村民饮水安全问题,建议可利用开发区自来水管网,通过延伸至江村村(江村片和岑山片)来解决。
主办单位:县自来水公司 主要负责人:汪 钧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我公司将根据乡镇的申请、提供的地形图等材料,对具备接水条件的协助做出供水规划设计及概算,待乡镇落实建设资金后逐步开工建设。我公司已安排技术部人员与镇、村相关人员进行对接,并根据镇、村提供的地形图和用户数等资料,安排人员对江村片进行实地勘察、编制了供水设计方案,并已将方案及概算文本交与镇政府。 办理类别:B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基本满意
关于解决竦口村饮水难问题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36 建议代表:曹美娟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竦口村现有人口4327人,16个村民小组,总面积34404亩,一直以来村民饮用水仍然是塘坝水、河水以及浅层地下水。目前县自来水公司的自来水管网和安装已经到了连川村,该村距离竦口村只有三四公里,希望有关部门引起重视,能够接通至我村的自来水管网,让我村群众真正喝上优质放心的自来水。
主办单位:县自来水公司 主要负责人:汪 钧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我公司将根据乡镇的申请、提供的地形图等材料,对具备接水条件的协助做出供水规划设计及概算,待乡镇落实建设资金后逐步开工建设。我公司已安排技术部人员与镇、村相关人员进行对接,并根据镇、村提供的地形图和用户数等资料,安排人员对竦口村进行实地勘察、编制了供水设计方案,并已将方案及概算文本交与镇政府。 办理类别:B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将塔山河纳入山洪沟治理项目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37 建议代表:吴华善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许村镇塔山河原护岸建于解放初期,2013年倒塌近千米,虽然倒塌部分经过镇党委政府的努力已修复起来,其余部分表面看好好的,但整条河道护岸已受损,再经不起二次洪水了,若再遇到洪水,河道将会自然改道,河道两边居民和近千亩农田将会被水冲毁。
主办单位:县水利局 主要负责人:方永华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全县山洪沟众多,省水利厅到目前只安排我县一条正在治理的山洪沟(许村前溪河山洪沟),全市也仅4条。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省厅对接,争取将此山洪沟列入省厅治理计划。 办理类别:B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请求对桃溪河进行综合整治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38 建议代表:柯小丽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桃溪河发源于桃岭,又称富溪河,是溪头镇境内主河道之一。由于多年的水土流失,导致河床升高,整条河流基本上与沿河两边的田地齐平,水域面积小,形成旱干洪涝现象,严重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建议县政府将桃溪河综合整治列入2015年河道综合治理项目,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实地考察,编制详细的河道分段整治规划,组织分步实施,彻底改变桃溪河现状,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主办单位:县水利局 主要负责人:方永华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歙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桂林、溪头项目区实施方案》今年6月已通过省水利厅审查,桃溪河部分河段已列入今年即将实施的桂林、溪头项目区方案中。批复同意的实施方案中河道清淤疏浚长6.5公里,其中清淤疏浚桃溪河2.3公里、岸坡整治2.41公里(芽塘下290米、下长庆220米、呈村木920米)。由于单一项目区资金所限对整条桃溪河进行治理不切实际,我局只能根据项目区资金情况和溪头镇政府意见对险段进行优先考虑治理,而且桃溪河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的、长期的、艰巨的工作,因此,还望您们会同当地政府,积极争取涉农整合资金,优先解决项目区实施范围外的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重点河段防洪问题。 办理类别:B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要求解决北岸镇徽杭公路沿线各村管网延伸项目资金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39 建议代表:汪群英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歙县北岸镇水厂尚有大阜村约290户1101人、北岸村125户430人、呈村降村322户1125人、蔡坞村460户1564人及其他村约130户440人未覆盖。由于我镇已经接水厂水的用户是按饮水安全项目资金补助加农户缴纳入户材料安装费的模式运作的,在管网延伸补助资金未落实的情况下供水公司仅凭用户缴纳的入户材料安装费实施项目存在资金缺口,管网延伸项目不能实施,用水户用水难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此建议,对北岸镇继续加大饮水安全项目资金支持力度,按实际未入户情况进行测量设计,按设计方案和投资额度安排补助资金,以便在水厂覆盖范围内的用水户都能通过管网延伸喝上干净卫生的自来水。
主办单位:县水利局 主要负责人:方永华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目前我县正在编制全县“十三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本次规划将按照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方向,以水量充足、水质优良的可靠水源为基础,重点发展区域集中连片规模供水工程,采取“以城带乡、以大带小、以小并大、小小联合”的方式,“能延则延、能并则并、能扩则扩”的发展思路与对策措施,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证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您所提的建议正符合“十三五”规划的总体思路,因此,对徽杭沿线水厂覆盖范围内各村尚没有接入水厂的用水户,我局拟接入北岸水厂方案列入“十三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十三五”期间将着重考虑并逐步解决。 办理类别:B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重建许村高阳齐口堨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40 建议代表:徐兴来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许村(高阳)齐口堨,历史久远,它承担着下游多亩水田的灌溉和四百多人的生活用水。由于2013年6月27日许村突发山洪,将堨坝完全冲毁,水田灌溉只能靠村里机械抽水,秋收后村里就不再抽水,村民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村民意见很大,一致要求重建高阳齐口堨。
主办单位:县水利局 主要负责人:方永华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经我局工程技术人员现场勘察和分析后认为。1、齐口堨位于许村村庄处,人口、房屋密集,建成后容易造成下游河岸冲刷,影响河岸稳定和村民房屋财产安全。2、齐口堨相对河床高出较多,洪水位影响较大,对村庄防洪安全不利。特别是河道左岸护岸建成河水归槽后,原先大水时可以漫流的滩地已不能过流,如果重建齐口堨的话,对村庄防洪压力会更大。鉴于以上原因,我局认为齐口堨不宜重建,敬请谅解。至于齐口堨冲毁后下游农田灌溉和村民生活用水问题,我局将尽力协助采取其他办法解决。 办理类别:C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不满意。
关于尽快治理杞梓里镇苏村二组污水塘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41 建议代表:张均民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杞梓里镇苏村二组至今没有用上自来水,也没有享受政府应该给予的农村饮用水资金项目补助,用水很困难,组里本来有一口水塘,现在已经是一口污水池了(水很浅,夏天发臭),更是老徽杭线上最不雅观的地方了。近些年实施水利项目时,这个最需要治理的水塘也被遗忘了,今年,徽杭线改造完成后,这个路边的污水塘越发显得不协调了,建议尽快治理苏村二组污水塘,使我县美好乡村建设少留遗憾,三边三线整治不留死角。
主办单位:县美好办 主要负责人:王自峰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经与杞梓里镇政府、苏村“两委”协商,从苏村环境整治费用(属县美好乡村建设专项经费)中安排5万元,用于水塘清淤及塘边护岸等建设。7月份水塘已完成清淤,预计8月底前完成水塘护岸建设及塘边道路硬化。 办理类别:A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要求对霞坑村“利石水库—霞坑村河口” 泄洪水溪进行综合治理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42 建议代表:凌永忠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霞坑村“利石水库—霞坑村河口”泄洪水溪,长约3公里,流经3个自然村,人口5000多人,承载着利石水库及其流域内的泄洪任务,但自解放初至今一直未进行过治理,溪流干道於积严重,多处河磅倒塌,对三个自然村造成很大的泄洪威胁,急需对溪流干道进行清於、河磅修复等进行综合治理。
主办单位:县水利局 主要负责人:方永华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该段沟道的清淤整治我局在霞坑镇项目区水系连通项目方案中有所考虑,已部分列入项目建设计划。目前,霞坑镇项目区项目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待上级资金计划下达后即可组织实施。 办理类别:B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请求解决歙县偏僻学校教师缺编问题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43 建议代表:潘青妹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率的不断提升,城乡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越来越突出,偏远山区学校教师缺编现象将越来越严重。建议: 一、继续加大教育帮扶力度,对偏远山区学校采取政策倾斜。鼓励更多优秀大学生来大山区学校工作,进行学科对口教学,以缓解农村学校师资短缺问题。 二、切实改善边远山区教师待遇,研究制定吸引及安心于山区教学的激励机制。如对边远山区教师,在原有基础上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用于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关心教师身心健康,由县教育工会拿出指导性意见,定期为教师进行免费体检。 三、创新支教和交流方式,推进城乡互动交流。一方面,组织城区(周边)教师定期(45岁以下)到农村学校支教,充分利用城区学校的优质教育资源,发挥优秀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农村教师走专业化发展之路;另一方面,组织农村(特别是边远山区)教师到城区学校交流学习(50岁以下),让农村教师更新教学观念,提升教育教学整体水平。
主办单位:县教育局 主要负责人:王正华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收到建议后,我局立即组织专人进行专题调研,1、并及时向县编办、县人社局递交了有关要求公开招聘中小学老师的请示。县政府同意招聘高中教师4名、初中教师28名、小学教师63名、幼儿园教师25名。目前,正在进行资格复审。2、对长期在农村艰苦地区从教的教师按地区类别每月分别发放113元和70元,并在职称评聘和周转房以及相关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县教育局联合县发改委根据县情,出台了《歙县农村边远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规划》;3、积极探索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模式,改善学校师资结构不合理现象,努力缩小城乡和学校间义务教育发展的差距,形成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出台了《歙县教师交流工作暂行办法》和《歙县教育系统教师校级交流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教师校际交流的管理,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县内教师合理流动。同时,我局已和大谷运中心学校进行了沟通,要求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关心农村偏远山区教师的身心健康。 办理类别:A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请求加大对昌溪传统古村落保护力度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44 建议代表:冯云利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昌溪乡部分古建筑年久失修,损毁情况较严重。建议县政府加大对昌溪村传统古村落的保护力度:一是加大对庙坦水口、太湖祠和吴承仕故居的保护力度,积极申报升格为国保;二是加大对村内石拱桥、亭阁、书院、学堂、古庙、宗祠和民宅等未列入国保、省保古建筑修缮保护的投入,确保古建筑的保护利用工作更加科学化、系统化、全面化;三是对混杂在昌溪古村落内的不协调建筑加大整治力度,保护提升古村落的整体格局和整体肌里。
主办单位:县文物局 主要负责人:程 平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我县实施“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工程期间,对昌溪古村落中的不少古建筑进行了修缮,但由于古建筑维修所需资金巨大,昌溪传统村落保护需要县乡村各级的共同努力。昌溪乡政府可采取多种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一方面可以通过申报中国传统村落、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等方式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招商引资争取社会资金投入古村落的保护。为进一步促进昌溪古村落的保护,近期我局在准备第八批国保、省保的推荐,其中昌溪村的昌溪庙坦及水口、太湖祠已经列入第八批国保推荐名单,其申报材料已基本编制完成待报。 办理类别:A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加强黄山市绍濂乡小溪丛林寺开发利用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45 建议代表:项克明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绍濂乡现存较为完好景点有丛林寺、宝鹜中天坊、镇子山古塔、桂溪亭、毓秀亭等。其中小溪丛林寺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始建于唐太和五年(831年)。宋宣和四年(1122年)迁建,明天启三年(1626年)大修,清同治七年(1868年)重修。是华东地区仅存建筑风格特异的丛林寺院。丛林寺大雄宝殿内留存有明末宫廷画家丁云鹏的绝笔壁画,被誉为徽州的敦煌。历史文化价值极高,建议将其列入歙县旅游文化项目开发利用。
主办单位:绍濂乡政府 主要负责人:曹文磊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小溪丛林寺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所在村小溪又系徽州古村落,其历史及文物价值极高,当地政府将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外宣力度,引进外商开发投资。 办理类别:B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要求向村小和教学点教师发放岗位津贴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46 建议代表:梅丽仙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全县各地村小和教学点地理位置比较偏僻,年轻教师不愿到村小和教学点任教,影响了全县的教育教学质量。为了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鼓励年轻优秀教师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提议向村小和教学点教师发放岗位津贴。 主办单位:县教育局 主要负责人:王正华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2013〕67号)文件精神,县政府下拨补助资金48万元,用于提高我县农村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教职工的生活补贴。我们及时下发了《关于发放2014年农村基层和艰苦地区教职工生活补贴的通知》,明确了补贴范围及标准。以中心校为单位分别按一类、二类、三类不同地区、不同标准进行分配,重点向山区、偏远地区学校倾斜。已于2015年7月按照审批的补贴标准发放到每一位教师手中。 办理类别:A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恢复白杨村卫生所疫苗接种建议
建议编号:47 建议代表:吴瑞洪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白杨村是原白杨乡所在地,撤乡并镇后农业人口还有4千多人口,人口没减,卫生院就撤了,连小孩疫苗接种都坐15里的车到大阜卫生院去,给群众带来十分不便。结合黄县长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做好2015年各项工作的第九条持续改善人民生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实施民生工程,扩大基本养老、医疗等覆盖面的精神。因此我建议县卫生局恢复白杨村卫生所定时疫苗接种。
主办单位:县卫生局 主要负责人:董 钢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2015年,省卫计委下发了《安徽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2015版)》,明确了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要求:接种门诊设置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内,设置从房屋面积、人员资质、功能分区、疫苗运输、储存冷藏、接种频次、儿童信息化管理和制度建设等各方面做出严格规定。 2009年10月,由于我县村卫生室布局的调整,白杨分院调整设置为村卫生室,为做好过渡阶段儿童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决定在短期内每月4号在白杨村卫生室设置临时接种点。自2014年1月起,白杨村卫生室不再设置临时接种点,原白杨村属地儿童全部转入北岸镇卫生院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接受规范预防接种服务。经调查,2014年白杨村全年出生16人,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100%,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及时接种率达91%,无疫苗接种事故及差错的发生,儿童预防接种工作步入了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吴瑞洪代表,您在建议中所反映的路途远、群众不方便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真实存在,但为了儿童预防接种安全与疫苗有效性,最大限度减少疫苗接种不良反应发生,我们根据国家政策,综合现状分析,权衡利弊,认为白杨村卫生室已经不宜“恢复白杨村卫生所疫苗接种”,请您理解并期望您积极配合当地卫生院向白杨村群众做好解释与宣教工作,一如既往的支持北岸镇卫生计生事业! 办理类别:C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基本满意
关于要求解决森村中心学校由于缺编导致教师 极度紧张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48 建议代表:张秋云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歙县森村中心学校,现有九年一贯制学校一所、四所村小、一个教学点。共有学生1002人,共有38个教学班,是全县除桂林中心校、王村中心校以外农村学生数最多、规模最大的中心校。学校核编91人,实际教职工只有68人,缺编23人。2014年县编办未安排1名新招聘教师补充我校教师队伍。该校教师长期超负荷工作,许多教师处于亚健康状态。雪上加霜的是,到2015年7月底,有7名教职工退休,这样缺编将达到30人,如不及时补充教师,该校2015年九月将难以开学。为此强烈建议县编办到森村中心学校实地调研,及时补充教师,以便该校下学期能如期开学。
主办单位:县教育局 主要负责人:王正华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收到建议后,我局立即组织专人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及时向县编办、县人社局递交了有关要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请示。县政府同意招聘高中教师4名、初中教师28名,小学教师63名、幼儿园教师25名。其中,森村中心学校计划招聘初中教师1人、小学4人、幼儿园2人,共7人。目前,正在进行资格复审。 办理类别:A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电磁波干扰卫星电视问题应引起重视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49 建议代表:汪黑铁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近一个时期阶段,我县县城每晚8:00至10:00时间段,出现了卫星电视信号干扰。卫星讯号干扰器发射的C波段的电磁讯号比卫星上所发射的讯号强度强近五千倍!长期在强磁场的环境中,在X光线下生活,会出现身体的不适,会引起精神方面的不安。因此,电磁波干扰问题应引起重视。 建议,无线电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信息产业部《关于禁止研制、生产和使用卫星电视无线电干扰器的紧急通知》(信部〔2007〕459号文件)要求,加强管理,对擅自设置使用卫星电视无线电干扰器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和处罚。同时环保部门应加强对此类辐射污染源的监控,增加投入,购置设备,及时查找到电磁辐射源,还群众一个宜居、宜业的生活工作环境。
主办单位:县文广局 主要负责人:方卫星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我局高度重视,通过调查走访电视用户及邀请黄山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监测站对你提出的区域进行了无线电监测,暂没有发现电磁波干扰卫星电视信号现象。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信号管理,加大对干扰卫星信号破坏者的处罚力度,同时,县环保局表示,在今后的环境监察工作中将协助无线电管理部门做好此类辐射污染源监控工作,积极配合县文广部门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确保群众身心健康。 办理类别:B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霞坑镇洪琴、鸿飞历史古村保护与村庄建设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50 建议代表:汪学卫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洪琴、鸿飞是我县有名的特色古村,历史悠久,古迹众多,多年来由于缺乏规划,疏于管理,使古村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坏,为了保护宝贵的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建设美好乡村,建议尽快起动“洪琴、鸿飞历史古村保护与村庄建设”项目。对“洪琴古村水口”进行规划设计与扩建改造,对鸿飞水口进行抢救性保护,对贯穿两村的古石板路进行修复等,希望得到县发改委的立项支持、县住建委的规划与村庄建设的支持、县国土局对村庄水口扩建用地上的支持。
主办单位:县城乡规划局 主要负责人:张四新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2009年洪琴、鸿飞两村分别列入黄山市“百村千幢”古村落保护范围,2010年我局组织编制了《黄山市歙县霞坑镇洪琴村保护整治与利用规划》、《黄山市歙县霞坑镇鸿飞村保护整治与利用规划》。按照规划要求,进行了相应的古建筑维修、配套相关公共及市政设施、完善街巷系统和卫生保洁等工作,使古村落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特色乡村生活得到延续。 为系统完整地保护洪琴、鸿飞古村落,我局已将洪琴村纳入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申报名单,并预备将鸿飞村纳入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申报名单,正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下一步将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结合洪琴、鸿飞村自身特点,坚持整体保护,激发古村落活力;并结合文物部门的“古村落整治提升工程”和旅游部门的《歙县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加大古村落保护力度,保护古水口,并对贯穿两村的古石板进行修复等,实现古村落全面可持续发展。 办理类别:B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基本满意
关于要求修缮连岭古道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51 建议代表:江志伟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连岭古道曾是古徽州通往浙江的一条重要陆路通道,由石门通往浙江大连岭,现在是驴友的好去处,是旅游开发的处女地,古道绵延60里,全部由青石板修成,路两旁多为参天大树,遮天没日,一路风景绝佳,有“啸天龙”、“马打滚”,古道经过石门乡最高峰中“啸天龙”,可以领略“会当凌绝顶,一揽众山小”之风景。由于年久失修,这条千年古道损坏惨重,为抢救这一宝贵的文化遗产,开发旅游产品,为造福一方百姓,需对连岭古道进行修缮,建议上级政府立项保护。
主办单位:县文物局 主要负责人:程 平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连岭古道的保护利用已列入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工程。石门乡政府可会所在村先行启动编制连岭古道保护利用方案,并对受损古官道路部分古青石板和古道入口村庄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再争取市、县给予在古青石板路面和建设公厕、休息亭、垃圾池等基础设施方面的补助,共同努力将其打造为户外徒步旅行和旅游摄影基地。 办理类别:B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请求将小川小洲源拦坝发展鱼养殖产业项目纳入 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并给予协调前期可行性研究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52 建议代表:凌道龙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小川乡地处新安江边,有近3000人口沿江居住,有近1000人口一直以养鱼为产业。为适应新安江流域生态建设的需要,于2013年3月主干道全部退出网箱养鱼,目前库汊里的网箱也将在今年底退完。建议在小洲源河口建一道拦河坝,坝内水面面积有300余亩,在坝内发展集养鱼、垂钓、休闲为一体的渔业产业化道路。具体设想为:将下岸的山头削平填入小河内建筑长180米、高30米、宽30米的符合防洪要求的拦河坝,坝面可以当做公路,连接上下两岸;在坝内放养有机鱼,用少数网箱养观赏鱼,建若干处休闲垂钓亭供游人垂钓;在小川新村发展农家乐餐馆和旅馆,带动旅游业。 请县有关部门将该项目进行可行性调研并尽快立项,纳入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解决小川群众在网箱退养后的生活出路问题。
主办单位:县新保局 主要负责人:潘胜利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网箱退养是新安江生态保护的战略举措,新安江干流和库叉水域网箱先后退出。为做好网箱退养后续工作,确保广大渔民“退得出、能致富”,县政府已出台了一系列后扶政策,包括退养困难户补助、退养户转产发展奖励、后扶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扶持等。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除安排巨额资金对退养户网衣、网架进行补偿外,还安排了一些专项后扶项目建设资金,为渔民转型发展,发展现代农业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目前,这些后扶措施正在推进落实当中,而且还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根据贵代表“在小洲源河口建拦河坝蓄水养鱼建议”,我局已联系水利专业技术部门进行咨询和探讨,认为在目前从防洪安全、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等条件看都不具备。利用新安江水面开展生态养殖是值得探讨的发展之路,我们将积极向上反映和争取,力争多管齐下,更好地做好网箱退养后续各项工作。 办理类别:C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基本满意
关于建议撤乡建镇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53 建议代表:王自福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三阳乡位于歙县东北部,地处皖浙两省交界处,有徽杭公路穿乡而过,正在新建的杭黄高铁在三阳乡设置客运站,将形成有高速公路、高铁贯穿的高速快捷的黄山市东大门的交通枢纽中心。物产与旅游资源丰富,是黄山市农业产业化示范乡镇。城镇建设日新月异,社会事业长足进步。 三阳乡建镇的条件已经具备,时机已经成熟,顺应民心,符合民意。为此,请求县政府主管部门与上对接撤销三阳乡,设置三阳镇,实行镇管村(居)民委员会的体制,面积与人口不变,镇政府仍在原乡政府的所在地三阳。
主办单位:县民政局 主要负责人:潘凯义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关于三阳乡撤乡建镇一事已请示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就有关行政区划调整报批事宜,我们也与市民政局对接并会三阳乡政府办理。目前,三阳乡关于撤乡设镇的请示及附件材料已上报县政府,我局已代县政府拟文请示报市政府逐级审批,相关情况待后联系。 办理类别:A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要求解决昌中村琶坑组村民用电问题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54 建议代表:汪利民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深渡镇昌中村琶坑组有三个村民小组,人口300余人,。随着村民生活不断提高,农户家用电器逐年增多,现有的变压器功率低、电压不稳定,严重影响该组村民的生产生活,我们强烈要县求供电部门到昌中村琶坑组实地调查,为昌中村琶坑组增加一台功率较大变压器,从根本上解决昌中村琶坑组村民用电问题。
主办单位:县供电公司 主要负责人:凌永标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我公司已于2014年就昌中村琶坑区用电需求进行规划,计划新增一台200千伏变压器,配套改造部分高、低压线路。该项目已立项并通过省公司批复,项目安排在2015年实施,现施工队已进驻琵坑,计划在7月底前完成整改。 办理类别:A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要求恢复邮政所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55 建议代表:凌道龙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现在的电视购物、网上购物也给群众购物带来极大方便,而与之配套的邮政投递却在不断萎缩。小川邮政所已经存在近三十年,为小洲、小川、三港等地群众的包裹、报刊投递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可现在,县邮政局却在不做任何调查的情况下,就撤除了小川、街口等地邮政所,小川群众要寄或取一个包裹,得跑到深渡,而现在的水路交通也在不断萎缩,每天只有2班船,去取个包裹就要一天的时间,而且党报党刊的投递也很不及时,“日报”到了我们这里就成了“周报”甚至“半月报”,严重影响了党报党刊的征订。特此建议,邮政局要从服务群众出发,恢复小川邮政所。
主办单位:县邮政局 主要负责人:包丽莉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小川邮政所是歙县邮政下属一个重要的乡镇营业网点,歙县邮政局从来没有停办过小川邮政所。你提出的恢复应该是普通包裹到小川所提取(快件、小包一直在小川领取)。 近年来,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很快,新安江库区人员交通也由原来船班来往,改为汽车来往,邮件运输也不例外,由于深渡到街口航班停开,我局来往小川、溪口地区的邮件报刊不得不从武阳转道而下,为确保邮件报刊每天及时到达,快件、小型包裹、报刊都及时由乡邮投递员送达小川邮政所。 唯一不能及时到达的就是,大件普通包裹,投递员自行车实在带不了,到就近局所(深渡或武阳)领取,我们也很想及时运达小川。经多次与当地有船的农民联系,雇用小船,请代为运送(深渡—小川)整个来往邮件、报刊,并愿意承担适当费用,以解决所提的问题,现有一叶姓人员,我们正在洽谈,如费用谈妥,经报黄山市邮政主管部门同意,尽快落实。 办理类别:B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基本满意
关于提高失地农民保障金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56 建议代表:吴卫平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2014年我县失地农民每月政府部门发放失地保障金是140元,而同年徽州区发放的失地保障金为每月160元,作为同为黄山市,建议失地农民保障金标准应一致。 请县人大组织有关部门调研,以保民生为重点,及时适度提高2015年失地农民保障金标准,让失地农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政府的关怀。
主办单位:县人社局 主要负责人:吴康伟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目前我市各区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标准为:黟县240元/月,黄山经济开发区、屯溪区、徽州区160元/月,黄山区150元/月,歙县、休宁县、祁门县140元/月。 我县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在政策制定时已考虑了待遇水平将根据我县经济发展情况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情况适时调整提高。待遇的确定和调整提高要综合兼顾诸多因素,既要考虑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也要考虑县政府财力的可持续支撑能力。目前我县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金标准已作了两次调整,基本生活保障金标准已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现有标准。现已有14500人纳入被征地农民保障范畴,其中5460人已按月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 据悉,今年市人社局将根据省城乡居保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向市政府请示要求提高我市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标准。下一步,我县将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高我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办理类别:B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离任村干部购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享受待遇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57 建议代表:吴秋明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2014年离任村干部补贴文件指出购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不纳入引资范围,我作为一名村干部提一点建议:像我们村干部购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完全是自掏腰包购买我们村干部把毕生精力和青春奉献给了村,为自己的家乡建设辛勤劳累了几十年,再者当时我们购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是考虑到今后年纪大了,为了减轻子女负担,把平时省吃俭用的钱买了这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所以我希望县政府适当考虑我们这一批离任村干部也能享受这个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
主办单位:县民政局 主要负责人:潘凯义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2013年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皖组字〔2013〕22号)下发后,县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门机构,统一负责对村干部的身份认定。针对认定过程中村干部反映的“购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不能享受离任补助”一事,已专门向市委、省委反映,上级也明确答复按文件办理。若上级政策有调整,我县将及时按新要求严格落实。 办理类别:B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基本满意
关于离职计生助理员(村计生专干)给予补助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58 建议代表:胡俊英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我县80年代初在全县实行计划生育,当时的计生助理员基本上是妇女主任或专职计生助理员,大部门都不是两委干部,但她们的工作量比一般两委干部都要大,受的气都要多,现在她们都离职了,像民办教师、放映员、农业技术员、两委等都有补助,而她们都无人问津。所以提议县有关部门深入研究为她们争取一点补助,给一点温暖。
主办单位:县卫计委 主要负责人:董 钢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作为计生部门,我们希望离职的村计生助理员(村计生专干)也能早日享受到国家的好政策,这种愿望很强烈也很迫切。只要上级部门下来调研工作,都会把这个问题反映上去,2014年9月省卫计委来我市专门就提高村离职专干待遇问题作了调研,在省调研之前县计生委组织了人员到有关乡镇召开座谈会,征求大家的意见,把大家反馈的意见建议都如实反映给了省卫计委。 相信我们的省委、省政府会尽快的制定好相关政策,让老计生专干早日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但政策的制定需要一个调研和拟定的过程,请我们的老计生专干耐心等待。 办理结果:C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建议同样残疾人应当享受同等待遇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59 建议代表:徐兴来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我们农村,残疾人<三等>,属于农村低保户对象,可以享受残疾人补贴,不是低保户的同样等级残疾人就不能享受补贴。现在意外事故,交通事故等等,都同命同价了,何况这样弱势群体(残疾人)。 建议:同等等级,同样类型的残疾人应当享受同等待遇。
主办单位:C类 主要负责人:吴来露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一、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是省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2015年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残联〔2015〕1号)规定:“我省范围内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待遇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残疾人”。 二、我县现已办证残疾人有12929人,在这群体中,一则经济状况参差不齐,贫富悬殊;再则县政府财力有限,不可能全面实施救助补贴。 三、如果要将残疾人救助与低保分开,就必须由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政策,我会才能实施。 办理类别:C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要求拓宽新安江综合治理补偿机制第二轮试点 项目资金使用领域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60 建议代表:徐国军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第二轮新安江综合治理补偿机制试点项目有望得到实施,并且实施的项目资金量比第一轮多、补偿的范围广、涉及的产业领域宽。为此,建议在接下来的第二轮新安江综合治理补偿机制试点项目上,在重点解决新安江水环境治理的基础上,放宽项目资金的使用口径。要针对新安江库区移民和网箱退养渔民在生活和生产方面的重点问题进行精准性的项目资金支持。如:一、库区移民的交通问题,长期来未得到有效的解决。(尤其街口镇有三个村:新门村、滩头村、三港村等占全镇总人口的40%的人口现在仍然未实现公路通车的目标。公路在建设,但存在700万的资金缺口。)建议在第二轮新安江综合治理补偿机制试点项目资金使用上要重点倾斜街口镇新小公路建设,把有限的项目资金用于解决移民和网箱退养渔民现在最大的交通问题上。其二、要在县级层面对库区的特色产业进行系统的产业结构改良的调研论证。突出乡镇间的特点,统筹编制产业发展规划。打造有市场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的特色产业。并予以项目资金的支持。
主办单位:县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程根银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今年是《千岛湖与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也是试点工作第二阶段开始。在国家部委组织的多次调研中,我市已就一期试点项目实施中包括资金使用范围较窄等问题进行了汇报。并提出了加大补偿资金投入、拓宽资金使用范围、丰富补偿形式、探索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加大移民后扶力度等建议,与你提出的在第二轮试点倾斜库区交通建设和给予特色产业发展扶持的愿望是一致的,相信这些建议将在第二轮试点中得到改善。 办理类别:B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强化县循环园区环保监督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61号 建议代表:吴卫平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歙县循环经济园区企业先后开工,园区周边现已出现空气异味现象,长此以往,周边群众反映强烈、意见较大,环保问题亟需解决。 为园区周边规划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考虑,建议县人大、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县循环园区环保监督工作,责成相关部门严格源头控制,狠抓节能减排,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抓好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防治,力保青山绿水建设生态歙县。
主办单位:县环保局 主要负责人:洪振秋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循环园区位于县城的下风口,在规划上聘请了国内知名的甲级化工规划设计单位专门规划了化工项目用地,并保障化工项目地块最少300米的卫生防护间距。在产业配套上,率先实施“三个集中”和雨污水管道分设分流,且整个园区只有一个污水排放口。集中供热采用流化床和水幕除尘设施,SO2年排放量下降63%;集中治污采用芬顿和厌氧、好氧技术,污水年排放量下降38%,年COD排放量下降76%;集中脱盐采用MVR技术,年减少7000吨NaCL的无组织排放。在项目建设上,严格执行安全和环保“三同时”,全省率先实行环境监理以保障项目施工中环保设施的实施,并严格实行试生产前置许可制度,未经安全和环保等批准一律不得开工生产。 循环园区污水厂废弃有组织收集治理方案,经公开征集,由工业废气处理规划设计资质编制,并经专家评审和公开招标,进行了公开招标。目前中标单位已完成该工程量的80%以上,7月底前将完成施工和调试,届时废气无组织排放现象将有彻底的改观。 办理类别:B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要求单列发放残疾人补助金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62 建议代表:朱祝辉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农村残疾人是一个弱势群体,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是整个社会的责任。目前,我们地区的残疾人除了享受低保的有残疾补助金外,其他的残疾人不能享受到残疾补助。他们有的生活也很困难,但又不能纳入农村低保,按照现行的政策,他们没有享受残疾补助,不能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为此,我们建议针对残疾人的等级,给予相应的残疾补助金,充分体现社会的公平公正。
主办单位:县残联 主要负责人:吴来露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资金大部份由省级财政拨付,我县现在每年救助资金已达300多万元,所以要光靠县级财力是不能承受的。要解决“单列发放残疾人补助金”也要省财政解决,当然此要求是让残疾人享受更多的优惠,我县残联也已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此事,但还没有得到肯定的答复。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多年来,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早已纳入“民生工程”,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同时,“单列发放残疾人补助金”的要求也已列入省级残疾人工作部门的议事日程。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残联把残疾人单独立户进入低保的工作已做了尝试。省市残联对残疾人单独立户的可操作性也做了摸底,不过,至今还没有推广。 总之,因国家财力、部门的政策协调以及可操作性等问题,我们共同期望的“残疾人生活救助金单列”的恳求暂时还不能如愿。 办理类别:C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要求将山水画廊公司的业务拓展到新溪口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63 建议代表:江小影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我乡塔坑村是省级“一村一品”柑桔示范村及省级美好乡村示范村,同时是黄山市百佳摄影景点之一。近年来,乡村生态旅游业带动经济发展。来塔坑旅游的日客流量多的达800多人次,已经形成了旅游、休闲、摄影、品尝、采摘一体化乡村旅游模式,但乡村在管理接待、宣传推介等多方面却缺乏经验。鉴于新安江山水画廊景区有成熟的管理模式,因此我们建议县旅委等相关部门将新溪口旅游观光柑桔采摘游纳入新安江山水画廊景区统一管理。
主办单位:县旅委 主要负责人:方卫斌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您提出的塔坑旅游和新溪口旅游观光柑桔采摘等项目都属于规划的中远期建设目标的范围,目前,景区公司正在谋划新安江山水画廊景区延伸段项目(深渡至街口段),正在着手前期准备工作。届时,将重点考虑该段的旅游开发和景观建设工作。 一直以来,我委十分重视歙县旅游的宣传推广工作,特别是乡村旅游点,一方面,我们通过微博、微信方式推广,另一方面我们通过编制歙县特色乡村旅游产品,将新溪口柑桔采摘活动纳入全年旅游营销活动进行推广,力求做大做强歙县特色乡村旅游。 办理类别:B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对国家级的民族工作模范单位予以资金投入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64 建议代表:叶永忠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2014年9月28日至29日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上丰乡人民政府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根据中央、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导组的要求,县级政府对授予国家级的民族工作模范单位每年应投入不少于50万元。
主办单位:县民宗局 主要负责人:孙有乐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一、我局向省市民族工作部门作了咨询,是否有“对国家级的民族工作模范单位每年投入不少于50万元”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省市答复“目前没有”。 二、县政府、财政及有关部门对上丰乡发展十分重视,2014年安排上丰乡专项经费及霞江溪边护岸、环花果山公路等项目扶持资金323.611万元,今年已下达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等项目扶持资金指标183.9万元,专项经费指标111.788万元。 三、近几年来,县民宗局积极推荐上丰乡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叶永忠、王明海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先进个人。期间,2014年为上丰乡争取少数民族扶持发展资金:寨下水族潘水家庭种植菊花项目1.5万元,少数民族贫困户陈明菊、汪必秀各0.2万元,潘小花0.05万元。今年拟为少数民族群众杨在碎争取家庭种植项目资金2万元,并根据上丰乡实际情况,拟安排一期少数民族实用技术方面培训。同时,拟为少数民族群众发放2吨肥料,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实际需求。 你们提出的建议及答复,我们将留作参考,今后若有这方面的文件规定出台,我们将向政府汇报,提请加大支持发展的力度。 办理类别:D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公交站牌上信息应标注得更加全面一些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65 建议代表:梅丽仙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建议在站牌上标注上:起点站、终点站;车行方向;早起发车时间和晚上停运时间;多长时间一班车;公交咨询电话。
主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负责人:洪筱明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我局已要求县奔马公交公司不断规范城区内公交站牌内容的发布,标清每条公交线路的起始点和终点、具体走向、沿途停靠站点、早班车及末班车时间以及公交经营行为的咨询和监督电话,并要求公司强化公交站牌的维护和管理,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出行需求,切实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 办理类别:A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从机制建设上建立商品房售后质量纠纷处理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66 建议代表:张均明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在商品房买卖交易中购房者经常遇到质量问题,往往得不到有效解决,如墙体开裂、起鼓、渗漏,找物业,物业说没办法,找开发商更是没人理你,有的与开发商产生对抗,更多的是根本不知道应该找谁,只好再次花费资金进行修缮。国家对建筑质量有明确的规定,房屋的结构性质量问题是由开发方终身负责的,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为确保购屋者的利益,应该明确接手小区物业承担应承担的职责,负责房产开发立项、完工验收的部门对房屋售后产生的质量纠纷进行协调,对一期开发后发生质量纠纷不能妥善解决的,其后期建设项目应该有相应的措施保障。建议:1.在商品房建设立项、验收、物业管理方面设立商品房质量(解决)处理机制; 2.建立开发商售后服务诚信等级评价,并在相关媒体公布。 主办单位:县住建委 主要负责人:张四新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一、关于在商品房建设立项、验收、物业管理方面设立商品房质量(解决)处理机制的建议。 您所说的商品房质量(解决)处理应该指的是商品房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能否顺利解决,业主权益能否得到保障的问题。 商品房的保修问题有其特殊性,特殊在于有两个监管层次,两个保修主体和两段保修期限。两个监管层次指的是商品房中的商品住房是政府监管服务的主体,非住房次之,主要由合同调整。两个保修主体和两段保修期限指的是依据和购房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商品房保修服务提供方,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算。依据和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商品房保修服务接受方,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个别情况下,房子交付时,施工单位除结构外的保修义务已经结束,房地产开发企业需独力承担起《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保修义务。 商品房具体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要符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业主的房屋如果存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一般解决流程如下:1、业主找物业服务企业报修;2、物业服务企业查勘后报开发商;3、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维修;4、维修后验收;5、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可以看出,物业服务企业其实不是质量保修的主体,它只提供合同约定的配套服务。 简单来说,物业服务企业能报不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能修不修;业主坚持先赔后修;双方对不当使用的认定及损失赔偿额、赔偿方式不能达成一致都是商品房售后质量纠纷乃至矛盾激化的主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督促保修主体履行保修责任,甚至可以对部分拒绝修理的情况进行处罚,但对涉及赔偿的民事责任认定没有相关权限。而许多业主在维权时将获得赔偿寄希望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而不是法院,影响了问题的解决。 二、建立开发商售后服务诚信等级评价,并在相关媒体公布的建议。 县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政办〔2014〕26号)中要求改进市场监管,提出要配合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贯彻落实《黄山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提高信誉度。目前我县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办法正在制定中,一旦发布,随后将开发相关MIS系统,争取在年底前结合县电视台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信息,希望通过促使房地产开发企业遵规守法、诚实守信,来达到保障群众利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目的。 办理类别:B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要求重新核定我县机动车驾驶员训练路段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67 建议代表:汪克莉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目前我县经公安交警部门核定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路段有三段,分别是:省道S324线吴山铺转盘至大阜(高速高架下)路段,省道S215线吴山铺转盘至界牌岭路段,省道S324线金山变电站路口至鲍家庄路段。其中两段省道培训路段路况较好,但车流量大,特别是重型货车和客车居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且这些核定的培训路段均缺乏多车道、变道和掉头、按批示车道行驶、信号灯、斑马线、夜间行驶和通过十字路口等训练条件,严重影响学员培训质量和学员道路驾驶知识的掌握。建议上级相关部门从驾驶培训实际需要和安全驾驶出发,督促公安交警部门重新核定我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路段。
主办单位:县公安局 主要负责人:陈新生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交通运输部令2006年第2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 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进行考试”。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驾校驾驶人培训(包括在道路上学习培训)的主管部门是交通运输部门,驾校驾驶人道路培训业务的主管机构是交通运输部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路段是驾校培训驾驶员业务的硬性场地条件之一,是交通运输部门核准驾校培训许可的必备条件。公安交管部门只核定考试路段,主管驾驶员考试业务。 歙县是山区县,道路交通公共资源有限。我局交管大队结合小型车全科目下放考试之际,召集歙县四所驾校负责人,就改进驾校培训路段问题进行了沟通和征询意见,确定由驾校根据培训需要,选择交通安全隐患相对较少适合培训的路段向交通运管部门申报,经运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我局交管大队将会同运管部门在完善相关标志标牌等设施后正式核定驾校路训道路,从而消除我县目前驾校道路培训隐患。 办理类别:B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合福高铁建设临时用地处置办法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68 建议代表:许穗生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合福铁路在溪头镇长13.7公里,历经近五年建设,目前已接近尾声。在沿线干群的大力支持下,合福铁路拆迁及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当前,合福铁路主体工程已结束,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的大量临时用地复垦问题是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关系相关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沿线社会稳定,也直接影响杭黄铁路建设。 建议成立由县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专门组织,会同镇、村,针对临时用地具体情况,分类予以处理。一是对群众反响大,临时使用的耕地确实不能复垦的,应由施工单位按永久征地予以补偿;二是临时使用的耕地,复垦后达不到原有标准的,视质量相差情况,由施工单位按一定标准,给予农户补偿;三是复垦面积少于实际占用面积,减少部分应由施工单位按永久征地予以补偿;四是对方便当地生产生活,群众要求保留的符合农村道路标准的施工便道,可采取筹措资金按永久征地补偿相关农户,予以保留。
主办单位:县高铁办 主要负责人:潘立军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自合福高铁建设进入尾声以来,因工程建设需要征用的临时用地复垦问题就已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县高铁办于2015年4月24日在溪头镇召开了由镇、村及施工单位参加的现场协调会,根据合福公司会议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临时用地复垦实际,研究确定了临时用地复垦具体措施,并形成了会议纪要。 一、为保护土地资源,维护群众权益,临时用地由施工单位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组织落实复垦,镇村做好相关农户思想工作,予以配合。 二、按照“一事一议,群众满意”的原则,由镇村配合施工单位做好已复垦地块涉及农户的签字确认工作,临时占用水田、旱地复垦后达不到原先质量标准的,按复垦质量和地类差价逐一洽谈补偿,做到成熟一块,验收一块,退租一块,移交一块。 三、对临时占用耕地确实不能复垦的,由施工单位按照永久征地标准对相关农户给予补偿。 截止目前,合福高铁建设在我县四个乡镇所征用临时用地除移交杭黄铁路继续使用外,郑村镇、富堨镇、桂林镇已全部处理完毕,溪头镇范围内两个项目部,其中七标三分部已全部完成复垦退租移交工作,七标二分部正在积极推进中。 办理类别:A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关于要求给王村镇各项政策倾斜的建议及答复
建议编号:69 建议代表:胡长春
代表建议主要内容: 王村镇是歙县的重镇,是街口地区、小川地区及王村地区的重要门户,是连接上述地区的陆上交通要道。涉及12万余人,但经过王村的只有一座1979年建设宽6米的大桥,因桥面损毁严重,2001年市公路局对它进行过路面整修,现荷载15吨,严重制约王村地区的经济发展。“王—街”、“王—小(川)”公路只有4.5米宽,因路窄弯急,经常发生交通事故。王村镇原横关片的旃溪桥,是连接王村和呈田、旃田的唯一桥梁,已是危桥。连接各村的村道也只有3.5米宽,会车都很困难,给人们出行带来安全隐患。这些都与当地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极不配套。 无论是严重滞后的交通设施,还是关系民生的自来水问题都制约着王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王村镇经过2007年以来的开发建设,2014年先后荣获了“全国重点镇”和“安徽省十佳宜居宜业乡镇”的称号。但是,我镇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与相邻的地区存在着巨大的落差。因此建议县委、县政府对王村镇的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投入给予政策倾斜,加大对民生工程的投资力度。
主办单位:县交通局 主要负责人:洪筱明 办理答复主要内容: 改建王村大桥、王街公路、王小(公路),对改善王村地区和街口地区的交通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由于这些改建项目的工程量大,造价高,仅靠地方财力无法解决。县交通部门将积极向上争取列入建设计划,待建设资金落实后方可组织实施。 旃田桥改造已列入2015民生工程危桥加固改造计划当中,并已完成招投标,待汛期后立即开工建设。 通村公路的改善,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应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建议乡镇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解决建设资金,并组织实施,届时县交通运输部门将给予必要的技术支持。 王村镇是我县重镇,水利投资一贯是有所倾斜的,不管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还是农田灌溉设施的投入相对全县都是最多的,今后还将继续给予政策倾斜,加大水利投入。 办理类别:B类 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