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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水利项目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字体: 】【2015/9/6】 【作者/来源 歙县人大办公室】 【阅读: 次】 【关 闭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和《关于开展水利项目建设工作调研的通知》(歙人大办【2015】27号)要求,县人大常委会成立由刘宏军主任任组长,潘立军副主任任副组长,驻会常委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调研组,于八月中旬对我县近年来水利项目建设工作开展了集中调研。调研组先后到许村前溪河山洪沟治理和“八小”水利工程、富堨青山白茶基地坡耕地治理、昌源河定潭防洪堤治理、北岸水厂、金山道口水系连通和丰乐河治理工程并召开专题座谈会,邀请县水利局、财政局、审计局、招管局等单位参加。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调研组认为:近年来,我县紧扣“抓机遇、抓项目、抓建设、抓管理”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水利职能部门作用,以民生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小农水重点县项目、中小河流治理为重点,形成对上争取取得突破、项目建设掀起高潮、水利设施得到改善、项目效益逐步显现的水利项目建设良好格局,全县水利工作成效明显。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县水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重争取轻规划、重建设轻管理现象依然存在。水利项目建设规划相对滞后,对上争取随机性大,往往出现项目争取下来再到处找实施地点的现象,影响项目实施进度、质量和效益发挥。一些项目没有及时完成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前期资料以及相关的前置文件,导致项目前期工作滞后,影响项目正常开工。水利项目重建设、轻管理难题未得到有效解决,有些项目建成后,由于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没有得到落实,特别是乡镇集体水利工程建后管护费没有一个明确的资金来源,导致部分乡镇、村主体责任不够落实,存在等待观望或无所作为的思想,工作缺乏主动性,管理缺乏责任感。

2、部分项目建设推进不快。水利项目建设中征地拆迁矛盾依然突出,少数乡镇存在畏难情绪,对水利项目建设热情不高,主动作为不够,还有个别村干部因参与项目招投标而未中标,不但不支持反而处处刁难阻扰项目建设,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目前正在治理中的丰乐河整治项目推而不动,进展缓慢,影响了歙县对上水利项目的争取。

3、少数项目建设质量不高。少数水利项目存在着行政干预过多,违反建设程序,任意压缩合同工期,影响工程质量;个别项目法人责任制不够落实,责任意识不强、质量意识淡薄,为谋取更多利益而出现偷工减料、前建后垮的现象;一些项目管理松懈,监管不力,导致工程质量不高。 

4、水利项目管理体系不够健全。土地分散经营与农田水利集体受益的矛盾,导致农民对农田水利的建设与建后管理缺乏主动性。分级负责的水利项目管护体系尚不明确,管护主体不够落实,管护经费不足,乡镇对农村饮水项目、“八小”水利工程等水利项目由于缺人员、缺经费疏于管理,导致水利工程寿命缩短,效益不能充分发挥,水事纠纷时有发生。

5、水利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全县水利项目建设如火如荼,建设任务繁重,但水利技术力量难以满足当前水利建设需要,特别是乡镇水利员严重缺编,全县有12个乡镇没有专职水利员,其水利工作由乡镇安排非水利专业人员临时担任,严重影响水利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几点建议

1、摸清底数,精心编制“十三五”水利规划。水利职能部门要深入研究和精准把握国家政策导向,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分析和全面掌握全县水利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区分类别,把握重点,摸排项目,加强衔接,精心编制全县“十三五”水利规划,建好项目库,做到以规划引领项目,以规划争取项目,以规划实施项目。

2、把握导向,积极向上争取。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兴修水利是发展农业的首要任务。而我县治水兴县、兴修水利资金来源主要靠对上争取。水利、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机遇意识,要抢抓中央加大水利投资机遇,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争取更多资金,为水利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当前,要以列入国家中小河流重点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县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接,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3、主动作为,全力推进水利项目建设。要加强水利政策的宣传,多形式宣传水利建设与群众生产、生活及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的重要性,宣传减轻农民负担与自愿投工投劳改善水利设施政策界限区别,逐步树立群众兴修水利主体意识,本着自愿、互利、注重实效、控制标准、严格规范的原则,积极引导群众对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工投劳,使广大群众全过程参与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减少干群矛盾的发生,减小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等种种阻力,全力推进水利项目建设。

4、规范运行,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水利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合同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规范招投标活动,防范和规避人情标或围标。要加强在建项目质量管理,经常深入项目现场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工程质量。要强化资金监管,在确保项目资金安全的同时,确保建设施工安全。

5、注重管护,充分发挥水利项目效益。政府要强化项目建成后期管护,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建设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工程建一处、成一处、发挥一处效益。要坚持县、乡、村、农户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类农村水利设施的管护主体,合理安排管护资金,形成责、权、利相协调的管护机制。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强化管护责任,确保项目建成后发挥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顺势而为,不断强化水利干部队伍建设。水利工作专业性强,只有拥有一支较强的专业素质人才队伍才能更好地为水利建设服务。要加强乡镇水利站建设,配齐配强水利员,真正做到有岗有人有责。要强化水利在岗人员培训,增强业务素质,提高业务水平。要整合编制,减少繁冗人员,通过招聘人才充实水利队伍新鲜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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